(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或专升本毕业生)。
(二)校内选拔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长期在菊潭高中从事教育工作;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任职资格;
4.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