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 知
2019年5月16日 星期四
徐照波
920
各学院:
为提高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帮助毕业生顺利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5月25日前将已收交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出国(就业或留学)证明材料、入伍通知单、回原籍申请表等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杨惠琴老师处。同时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规范录入学生的就业信息。
2.学校根据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分批办理就业报到证。按期毕业、有就业证明材料(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及目前待就业但提出回原籍申请需要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6月初统一办理首批报到证。其他类型毕业生情况可在7月1日之后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自行在网上办理。
方法1:搜索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关注后点击“网上大厅”-“报到证在线办理”进入办理系统。
方法2:进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官方网址(www.hnbys.gov.cn),点击主页上方的深绿色标题《就业报到证网上受理系统》。
3.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已经办理报到证的同学,在9月1日之前除打印错误外原则上不允许办理改派手续(即更换单位换发新的报到证)。
4.拟升学的同学暂不办理就业报到证,待录取结果出来之后对未录取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升本、升研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将升入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或未报到证明原件、个人申请等材料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做好就业数据后,自行到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5.结业或不毕业的同学暂不办理报到证,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处理。
6.2019年9月1日以后,已经办理报到证的同学如因更换单位等原因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换发新报到证,称为改派。改派没有次数限制,改派期限为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请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可靠。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0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