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规定(试行)
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
徐照波
80
南阳师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规定(试行)
(1)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
(2)接受学校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3)服从院、系就业工作的安排管理、完成院、系布置的与就业工作有关的任务或事项;
(4)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情况;
(5)遵守择业道德和院、系就业工作纪律;
(6)履行就业协议;
(7)及时如实向学院通报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8)按时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